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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一老字号商标纠纷暂告段落——买武宣大米厂月饼请认准“武粮园”
来源: | 作者:佚名 | 发布时间: 2022-08-17 | 379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今年1月底,自治区商务厅揭晓2021年“广西老字号”评审结果,全区共有13家企业入选,其中武宣县大米厂食品有限公司(即原武宣县粮油食品加工厂,又称:武宣大米厂)成为此次入选的来宾市唯一一家企业。

说起武宣大米厂,来宾人首先想起就是武宣大米厂的月饼。这家企业生产的月饼因口感细腻、用料讲究、价格实惠而在群众中有了一定的口碑。然而正是这样一家老字号,这两年也陷入了商标纠纷,直至最近才初步有了结果。

自2020年以来,武宣县粮油食品加工厂因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在2019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抢注了“大米厂月饼”商标,并用在其生产的月饼产品上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“大米厂月饼”商标无效宣告请求,理由是该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了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“大米厂”商标(在2012年,武宣县粮油食品加工厂生产的“大米厂豆蓉月饼”就被来宾市商务局评为“来宾特色风味小吃”)。

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查明,认为武宣县粮油食品加工厂的“大米厂”商标在“月饼”商品上已具有一定知名度,而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“大米厂月饼”商标作为同行业经营者,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但不合理避让,还在相关类别上申请注册多件与“大米厂”商标相同或高度近似的商标,攀附他人商誉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较为明显,其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,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有违诚实信用原则,已构成2013年《商标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“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”所指情形。

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“大米厂月饼”商标,予以无效宣告。

后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,以“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”为案由,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被告、武宣县粮油食品加工厂列为第三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。经审理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,原告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及各项主张缺乏事实依据,不予支持。2022年7月22日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下达了行政判决书,驳回原告广西某食品有限公司诉讼请求。

至此,这起商标纠纷暂告一段落。

为防止在市场上混淆误认武宣大米厂生产的月饼,从2020年起武宣大米厂在月饼产品上加注了“武粮园”商标,“武粮园”月饼在参加2020年“天下来宾一百家味”活动中,获得来宾市商务局授予来宾“十大特色小吃”称号。

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,具有传承的产品、技艺或服务,具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和鲜明的广西地域文化特征,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,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,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。老字号为无数人构建了共同的记忆,也让无数人对一座城市有了情感的根基。支持、保护好地方的老字号品牌,何尝不是在守护这座城市的文化呢?


 联系方式
武宣县大米厂食品有限公司
      址: 武宣镇上南街二巷6号(停车场设在河堤路粮所大院内)
电      话: 0772-5212305 
展销部地址: 武宣镇城黔路30号(东门市场大门旁放心粮油店)
展销部电话: 0772-5211623
邮编:5459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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